院属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科[2011]6号精神,我院推荐申报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根据资助额度及科研活动不同类型分为重点、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A类项目),以及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重点项目 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年青的优秀人才优先资助。
优秀中青年人才项目 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申报的项目。该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指导性项目(B类项目) 主要面向有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
二、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可在“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上下载),于2011年8月27日前交部门。
2、各部门组织审核后,于2011年9月1日将推荐的1-2个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根据部门提供材料于2011年9月2日~9月3日组织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确定拟推荐申报项目。
4、2011年9月4日~9月6日进行上报项目公示。
5、2011年9月7日,科研处通知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
6、2011年9月8日~9月12日申报人登录“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按相关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的要求,输入项目申请书内容和附件材料。
7、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17:00。请各系妥善组织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学院整体项目申报。
8、凡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或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本人签名或单位盖章后电子扫描上传。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研究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为二年,从2012年1月1日算起。
(2)研究经费:A类项目研究经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填写;B类项目申请书依托单位配套经费栏统一填写0.7万元,自筹经费栏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所需经费适当填写。
(3)经费预算需填写“计算依据与说明”。
(4)有合作单位的,应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彩色)。
科 研 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