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科研成果统计、科研工作量及科研津贴核算等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登记范围
凡我院在编教职员工在2011年1月1日至12日31日期间以“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及其个人”名义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教参、论文、鉴定验收项目、科研获奖成果、其它科研成果等均为登记范围。
二、 科研成果申报程序
科研成果网上申报系统于2011年12月12日—2012年1月2日期间开启,接受个人及系部网上登录、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1.个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并将成果复印件交至系部;
2.系部管理员对个人提交的成果登记及成果复印件进行审核通过后,网上提交到学院。同时,将本系部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照类别(论文、项目、专著、教材教参、获奖等)汇总整理,每个类别装订成册,由系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1月4日前集中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成果登记。
三、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要求
1.刊登论文刊物的原件或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刊号页、论文页的复印件(A4纸复印,下同);
2.专著、教材、译著、教辅教材等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将不予认可;
3.应用性科研成果鉴定材料、专利证明材料复印件;
4.科研成果、艺术成果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027-88756029
科 研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