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的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学校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含活页)一式2份和《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集中报送科研处(图书馆8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逾期不在受理。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027-88756029;
科 研 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