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承担者的信誉意识,推动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依据上级立项单位文件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科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决定拟对研究周期超过5年及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予以清理(清单将直接发给各所属学院),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所属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清理工作,依据科研处下发的《2018年学校拟终止研究项目确认表》,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并督促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单位负责人签字于2019年1月3日前送科研处811室备案。所有签字必须手签,机打签名无效。
2、超期项目如已有成果发表,且已准备结题,项目负责人可签最终结题时间(不超2019年11月30日止),到时不能如期完成,将视为自动终止研究,科研处不再受理结题。
3、凡研究周期达5年及以上,研究任务完成并通过校级结题评审的项目,学校不保证能通过立项单位批准结题。
4、如果项目负责人不在确认表签字将视同终止研究。
科研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