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充分调动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根据《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科研管理条例》(武交院科[2016]112号)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细则》(武交院科[2018]40号)有关规定,拟对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集中办理结转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结转范围
已通过结题验收后六个月以上,二年以内的经费尚有结余的项目(自验收结论下达后的当日起计算)。且项目负责人已获得新的科研项目立项。
二、办理程序
项目负责人查询结题项目最终经费余额(经费余额可在自己的OA财务或到学校财务处查询确认项目最终经费结余,应确保项目借款已全部报销或归还,应付款已全部处理完毕),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一式3份),连同新立项课题经费本(卡)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凭《结转申请表》集中到财务处审核办理项目经费结转手续。
三、受理时间
科研处受理结余经费结转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811室,逾期不再办理。
咨询电话:6029
附件;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申请表
财务处 科研处
2018年10月10日